从“不同意”到“同意”
最近在网上我和网友有几次争论,激烈到了对方侮辱我的程度。抛开这个,其实话题本身还是值得玩味的。一个是关于谷歌离开中国市场,另一个是关于钱学森先生文革时期的亩产上万斤的违心之论。以前在北师大的论坛上,也经常因为对一些问题的争论而让对方给我贴上一个死不改悔的标签,甚至有一批所谓的粉丝每天专门搬个小板凳等在那里看河马的辩论。爱争论,在很多问题上不愿意放弃立场而再三辩论下去,好的地方是我曾经因此做过学校辩论赛的评委和最佳辩手,并且获得过“理性”的称号,但坏的地方其实更多。
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之一是出生在德国的犹太人罗伯特·约翰·奥曼。作为麻省理工的数学博士,曾经在1978年运用数学和博弈论非常精彩地给出了一个定理(姑且叫做“同意定理”)。同意定理这样说:
如果两个人1和2具有相同的理性,他们有着“公共知识”,那么他们就一个事件E的观点最终必然达成一致。
所谓“公共知识”是指1知道一件事情,对这个情况2了解;2知道一件事情,对这个情况1了解;同时,1知道2了解1知道一件事情,2也知道1了解2知道一件事情;同时,1知道2知道1知道2知道一件事情,2也知道1知道2知道1知道一件事情……
那么在他们具有一样理性程度的情况下,他们经过几轮博弈,最终必然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达不成,意味着其中有人在说谎。换句话说,他死不认错。
这并非老爷子的异想天开,而是通过概率论与集合论进行了复杂的完美证明得到的科学结论。也许有人觉得科学结论不能适用于生活,但你至少得先从逻辑上推翻它再下结论吧。
言归正传,当1和2两个人观点不同的时候,他们经过相互交流与切磋,分享他们各自了解的这个问题的更深层次的信息,做到“公共知识”,之后,通过逻辑和理性,两个相互矛盾的理由、证据、信息必然能够在有限的步骤里得到充分地证明或者证伪,真相只有一个。在科学研究中存在着大量的争论,科学工作者每天做的事情就是分享彼此的证据然后指出对方的错误或者承认自己的错误。一个伟大的贡献多的科学家,通常承认自己的错误也非常不少。
但在实际情况中,我们经常见到的情况是两个人持续地纠缠下去,谁也没有说服谁,也谁没有认为自己错了。那么解释只有一个,有人撒谎了,他不敢承认自己错了。造成这种情况其实很容易,比如你只要故意忽略对方那些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就可以了,或者是将对方的证据无限扩大、无限缩小、张冠李戴,或者是将自己的证据偷换概念等等等等技术都可以做到永不认错。但毕竟,永不认错不意味着没有错。我们不谈道德问题,只是从学术上讨论这个现象,只能说,人们的理性程度还不够,或者是,人们的理性程度够了,但心态还不够。
我要承认,在很多的争论中,我也犯过类似的错误。比如将唯一一条不利于自己观点的对方的论据暂时无视,比如通过偷换概念的方式让对方出现逻辑混乱等等。这些都仅仅是辩论技术,绝对不是理性人生。是术,不是道。这一点是我必须坚持改悔的,否则很难让自己升级。在很多的辩论过程中,我觉得有观点是好事,但必须做到足够理性地倾听对方的观点,做到“公共知识”,彻底抛弃掉不愿意认输的毛病。其实讨论问题的乐趣之一,应该就是不停地发现大家的错误,这个大家之中,必须包括自己。






争论的目的是分享想法,要对事不对人。
钗
兑~~
hippoh
基于惊讶于如此巧合的事件而留言:另一位作者近期也写了一篇涉及同样原理(Agreeing to Disagree)的文章
P.S.《遇言》曾对他的博客进行过推荐——《学而时嘻之--用理工科思维理解世界》
http://www.geekonomics10000.com/458
金子
不巧合,我先看了他那篇才结合自己写的我这篇。
hippoh